关于社保基金监管框架的思考1
关于社保基金监管框架的思考(1) 作者:巴曙松 谭迎庆 赵晶 丁波监管在广义上是指政府对企业活动的控制,具体来说,是指政府专业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实行
关于社保基金监管框架的思考(1) 作者:巴曙松谭迎庆赵晶丁波 监管在广义上是指政府对企业活动的控制,具体来说,是指政府专业 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市场交易行为、市场主体 竞争行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的管理行为。社保基金监 管是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安全运营、基金保 值增值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正常稳定运行的制 度和规则体系的总称。其目标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 的安全、完整,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效性主要是针对监 管目标而言,它能使预定的目标得以实现,但有效性离不开监管效率 的提高。社保基金监管的有效性可以总结为:以最小的监管成本,通 过有效监管来促进预定社保基金监管目标的实现。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保基金监管的经验借鉴 (一)根据国情,依照法律,确立行政、监管分立或统一的监管结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较成功的国家在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时,都首先注重 法制建设,以其作为强制性监管的依据和行为规范。如英国1911年 颁布的《国民保险法》、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案》、瑞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