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1998年4月2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制度,使公积金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健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641998426 ()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制度使公积金管理纳 、,、,, 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公积金安全运营充 ,,。 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积金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照本 。, 办法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 。 户 、、、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 织以下简称单位及其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和管理活动 。 离退休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不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公积金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 。 理 ,, 第五条职工有缴存公积金的义务有要求单位为其缴存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 、。 本办法规定查询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 单位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义务有查询本单位及其职工公积金帐户的权利 。 单位和职工均有监督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 公积金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职工提取的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章管理机构 () 第六条南昌市住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委会是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推行公积 ,: 金制度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 一制定推行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 ()、; 二审议确定公积金发展规划以及归集使用计划 ()、; 三审议确定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 四确定公积金缴交率 (); 五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 六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 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公积金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 第七条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 依法管理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 管理中心的职责是 (); 一实施公积金的管理办法 ()、; 二编制公积金发展规划以及归集使用计划 ()、; 三编制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积金的缴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