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广西计划生育
1985广西计划生育 “人工流产”变迁史 人工流产在计划生育这一国策里的地位变迁,所折射出来的,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时代的停滞。 建国头几年,曾一度严禁打胎,严禁“人工流产” 中共建政
, 、 , 为 了 适 应 公 司 新 战 略 的 发 展 保 障 停 车 场 安 保 新 项 目 的 正 常 顺 利 开 展 特 制 定 安 保 从 业 人 员 的 业 务 技 能 及 个 人 素 质 的 培 训 计 划 1985广西计划生育 “人工流产”变迁史 人工流产在计划生育这一国策里的地位变迁,所折射出 来的,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时代的停滞。 建国头几年,曾一度严禁打胎,严禁“人工流产” 中共建政后,最早涉及“人工流产”问题的法规,是 1950年4月20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和中央军委卫生 部联合制定的《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的办法》。该《办 法》严格限制打胎,其中规定: (1)禁止非法打胎;(2)六种特殊情况可以打胎;(3)打 胎者必须本人及丈夫同意并签字; (4)打胎还须得到机关首长的批准,以及医生的同意;(5) 未获批准而擅自打胎者,将给予严厉处分。——本办法可供 各级机关参考执行。 1952年,卫生部又出台了《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 法》,其中规定:非疾病不得进行绝育手术及人工流产;手 术要经指定医生诊断和当地卫生行政机关核准;私自绝育和 人工流产者,以非法堕胎论罪;因病使用节育用具,须经妇 产科医生证明;未经批准商店不得出售节育用具。 此一时期对堕胎的打击,其实是在照搬苏联模式。其执 行力度也相当严厉,《宁波日报》1951年曾报道了一名叫做 - , , , 。 目 的 通 过 该 培 训 员 工 可 对 保 安 行 业 有 初 步 了 解 并 感 受 到 安 保 行 业 的 发 展 的 巨 大 潜 力 可 提 升 其 的 专 业 水 平 并 确 保 其 在 这 个 行 业 的 安 全 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