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应知应会

医疗制度应知应会汇编(一)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级医师查房系指:主任级、主治医师级和住院医师级的定期查房。 1、主任级查房:每周一次,除医师外,应有护士参加。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危害病员的诊疗计划

医疗制度应知应会汇编(一)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系指:主任级、主治医师级和住院医师级的定期查房。 1、主任级查房:每周一次,除医师外,应有护士参加。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 查危害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 下级的病情报告,进行临床教学。主管医师对主任查房意见必须详细记录并实施。 2、主治医师查房:每周二次,主治医师查房强调系统进行,重点是对新入院、危重、 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在认真查体的基础上,核对病历,纠正不 当记录,提出诊治要点,检查落实医嘱执行和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听取下级报告。 3、住院医师实行每日一次的常规系统查房,另加重点巡视。随时观察和掌握所管病员 的病情,及时处理。对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更要及时检查、及时诊断、 及时治疗。主动向上级报告所管病人的病情动态。检查各种报告单并加以分析,提出进一步 检查或治疗的计划,检查医嘱的执行和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的要求和意见,书 写完善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各科每月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全科医护人员参加。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 就病例的诊断、治疗进行分析和讨论,并进行记录。 二、术前病例讨论 按照《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围手术期医疗管理规定》执行。 三、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月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 报告后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 入病历。 以上病例讨论记录,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每月检查一次,对于未能达到讨论目的的病例 将发回重新讨论;对于虚假记录将按照院对科责任目标进行处罚并通报全院。 会诊制度 一、会诊要求 (一)会诊项目必须填全申请医院、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病情、会诊目 的和要求,申请者签名,经上级医师签名盖章后送至相关科室和部门。 (二)住院患者科间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医师须在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 内到达会诊地点。 申请会诊的科室要严格掌握所需会诊的标准,严禁滥用急会诊(急会诊一般带有抢救性 质),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会诊则申请会诊科室要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具体时间。 应邀科室应安排好会诊医生负责会诊事务。若会诊医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会诊时,科 主任应负责协调,及时完成会诊。 (三)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将会诊意见,记录在会诊单上,病程录中应有相应记录。 二、会诊形式 (一)科内会诊 由住院医师提出,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同意,科主任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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