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腾讯文库劳动合同法第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