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程建设出让用地管理细则(试行)

佛山市工程建设出让用地管理细则(试行)(送审稿)第一章 总则(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构建便捷高效的

佛山市工程建设出让用地管理细则(试行)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 完善构建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规 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出让用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 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 〔2019〕49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6号)、 《佛山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佛 政务〔2019〕1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编制说明】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9〕6号,以下称《实 施方案》)第三条“主要任务”第一部分“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统筹全市 项目管理”第五点“构建项目策划生成机制”要求,“二是对于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强化土地出让前指标控制,在用地出让前,各职能 部门机构须对用地指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并将‘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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