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及常见错误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及常见错误一、使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2.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及常见错误 一、使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 码)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 2.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 3.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亦应使用本标准,并可制定专业性细则。 4.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 二、使用的一般原则 1.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 必须使用汉字。例如:十滴水二倍体三叶虫四氧化三铁第四方面军十三届四中 全会 3.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 号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对这种情形,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 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 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3.1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a)要求使用阿位伯数字的情况 ①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例如:公元前8世纪20世纪80年代公元前440 年公元7年1994年10月1日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年”或“90年”。 ※1994年9月30日和1994年10月1日可分别写作19940-09-03和1994-10-01,仍读 作1994年9月30日、1994年10月1日。年月日之间使用半字线“-”。当月和日是个位 数时,在十位上加“0”。 ※图表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