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附件1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9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1 附件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 200670 人部发〔〕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 200687 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号)、原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印发的岗位设 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行业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 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 200866 发〔〕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一)确定依据 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 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总量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总数。不同类型事业单位 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按不同的比例进行控制: 1 .管理型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是主体 50% 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3020% %;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2 .专业技术型单位。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 70 技术岗位是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 2010 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3 .后勤服务型单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 50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是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管理 19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