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政府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得失与反思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政府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得失与反思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创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在政府社会事务管理中 的得失与反思 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 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深圳市委市政 府创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 法力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理念,与我国当 前推进革新行政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自2007年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 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执法人员的尽心努力下,通过科学、合理 配置行政资源,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 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权责分割、执 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薄弱等问题。 但是,由于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相对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 加之当前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 不断提高,因此在工作中面临许多亟待应对和解决的新情况、 “9.20” 新问题、新矛盾。尤其是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 前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在体制机制上不够成熟、不够健全、不 够完善等一系列薄弱环节,引发了我们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的深入反思。现就当前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功过得 失以由此引发的深度思考报告如下: 一、 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一)执法力量下放到街道,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下 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