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新政策【精选】
天津户口新政策 20XX天津户口新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XX〕126号 有关单位: 为规范居住证积分办理,维护用人单位和积分申请人的
天津户口新政策 20XX天津户口新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XX〕126号 有关单位: 为规范居住证积分办理,维护用人单位和积分申请人的正当权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 发〔20XX〕3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 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 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 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是指:在津的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的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在申报积分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行政部 门出具的企业变更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