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若干规定
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若干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市政工程得材料检测、标准试验等行为,现就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作规定如下。1、 水泥:(1)不超过200t与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若干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市政工程得材料检测、标准 试验等行为,现就市政工程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作规定如下。 1、水泥: (1)不超过200t与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一次,取 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总量至少12kg,C30以上砼结构按1批/60t检验。 (2)工地取样,应在一批到货中取样,由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 取样,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 (3)对已进场得每批水泥,视在场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 复验其强度与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得常用水泥,使用前必须 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4)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 2、砂: 3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或600t为 3 一验收批,不足400m或600t亦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抽检一次,数量为22kg。 (3)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时先 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得试样8份(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