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1、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 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制订本制度。2、 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 1 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 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2 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 3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 1 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 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2 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1) 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 (2) 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 洗的不燃烧地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