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把握经济专业的理论学问,对 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争论,生疏相关专业学问,了解国内 外经济科学的理论、方法和进展趋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把握经济专业的理论学问,对 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争论,生疏相关专业学问,了解国内 外经济科学的理论、方法和进展趋势;生疏有关经济法规和政策, 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阅历,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治理、项 目建设治理,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争论,独立 解决经济活动中 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经济争论工作中取得有重要价值的成果, 或在经济治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 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组织专业业务工作、培 养专业人才的力量;有娴熟运用外语猎取信息和进展学术沟通的 力量;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区从事宏观、微观经济活动、经济治理、人 力资源及劳资治理、经济争论、经济信息等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 技术人员。 其次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 任现职以来,消灭以下状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格年限内延 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判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 迟2年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