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XX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 金会”)的工作职权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基金会活动情况的 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
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 XX 金会”)的工作职权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基金会活动情况的监 督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基金会 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一)基金会理事会换届选举; (二)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调整变动; (三)基金会章程修订; (四)组织举办大型公益活动; (五)参与重大涉外活动: 1 吸收境外人士为理事、监事或担任名誉职务; . 2 .与境外机构、组织合作或联合举办的活动; 3 .接受境外机构、组织或境外人士捐赠; 4 .邀请境外机构、组织或境外人士参加的活动; 5 以基金会名义组织的境外学习、考察等。 . (六)所属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 失误情况; (七)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