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救济处) 广州市法律救济处,现为省、市两级巾帼文明岗单位,19名工作人员中有11名女性,占58%。该处能充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援助处) 市“三八”红旗集体事迹材料(市法律救济处) 广州市法律救济处,现为省、市两级巾帼文明岗单位,19名工作人 员中有11名女性,占58%。该处能充分调动女同志争先创优、开拓进取、 真抓实干的乐观性和制造精神,全面推动全市法律救济工作,为实现社会 公正与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受到各界 广泛赞誉。获得广东省、广州市巾帼文明岗,被司法部法律救济中心评为 “全国法律救济先进机构”,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表彰授予 “全国老人维权示范岗”,广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发挥妇女的乐观性,全心全意效劳困难群众 不断扩大法律救济掩盖面。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 把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维护其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依据经济和社会 进展状况,调整法律救济的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救济的掩盖面,使更多的 困难群众获得无偿的法律救济。 加强对法律救济案件的治理,提高法律救济质量。对接电接访、案件 受理、审查指派、跟踪治理建立了标准制度,如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 限时办结、效劳承诺等“援务公开”制度;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 派、统一监视的“四统一”工作制度;收结案治理制度;案件质量治理制 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