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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