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业主自治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 物业服务与管理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修改二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自治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物业服务与管理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和宗旨)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维护业主 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立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 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 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概念)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 是指住宅 区内的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 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 其他形式,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管 理,维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政府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 -1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