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标准
安全考核标准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精神,对在电业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必须进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
安全考核标准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 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精神,对在电业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的个人 和集体必须进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必须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 行政处分,实行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考核办法。 1.2 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为保证安全生产,应明确安全职责,做到各负 其责。 1.3 安全优点、异常情况统计考核及奖励见《安全优点管理标准》和《异常情况 调查、统计管理标准》。 1.4 本安全考核标准对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 : 厂部对设备事故考核范围 () 事故、障碍含一类障碍、二类障碍, : 厂部对人身事故考核范围 () 事故含重伤、死亡、轻伤、恶性未遂。 异常、差错和一般未遂由各部门考核。 2. 安全考核内容 2.1 考核加奖内容 2.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生产中积极工作,作出贡献 ; 者 2.1.2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各级安全优点。 2.1.3 积极支持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安全整改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2.2: 考核扣奖内容 2.2.1 发生厂“异常情况调查统计标准”所列的事故和异常情况,或由厂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