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一、巩固拓展脱贫

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 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抓牢“两个环节”,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1.抓牢监测环节。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 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 发现、应纳尽纳。(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 建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 交通运输厅、省残联等,各市地。完成时限:12月底) 2.抓牢帮扶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 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 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 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残 联等,各市地。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抓住“两个关键”,即产业和就业。 3.扎实推进帮扶产业。着力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 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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