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学校转让协议
电脑学校转让协议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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