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创建园林式居住区活动方案
创建园林式居住区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结
创建园林式居住区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国际 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省园林城市标准》、《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 准》、《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结合我县创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 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调动全社 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速推进生态化园林城市建设步伐。 二、任务目标一创建范围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活动,主要在县域范围内企 事业单位居住区、机关、社会团体、驻户单位之间开展。 二创建目标县域所有单位居住区内的空地和空间,全部普及绿化,争取用三 年的时间,使县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达到65以上。 三、创建要求一县域所有单位居住区,必须按照创建标准规划、设计并组织 实施。 二有绿化空地的要全部进行高标准绿化。 三硬化面积过大的要合理规划,减少硬化面积,增加绿化面积。 四绿化面积不足的,要进行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 五新建改建的单位居住区,必须严格按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园林 式单位居住区标准》进行建设。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 每年1月—3月,进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宣传动员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 每年3月—10月,全面进行绿化建设。 五、申报程序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评比,每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 月30日前。 一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实行申报制。 申报单位居住区按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的标准》组织自查,填写《园林 式单位居住区申报表》,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县市容园林局进行申报。 二符合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由县市容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 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人民政府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