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水灾应急预案》
《银行水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1、本预案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腾县县支行机关(以下简称支行)应对突发水灾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的机构和程序,以确保人民银行在发生暴雨、洪涝等水灾的情况下,仍然可
精品文章 《银行水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1 、本预案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腾县县支行机关(以下简称支 行)应对突发水灾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的机构和程序,以确保人民银 行在发生暴雨、洪涝等水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正常履行中央银行的 法定职责,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 2 、人民银行腾冲县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及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制 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 、因暴雨、洪灾等引起交通、通讯、电力中断,造成支行无法 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 2 、人民币发行库(腾冲县支库)有进水危险或库房被淹没。 2 、支行、电力中断出现突发事件。 4 、支行房屋及其他设备、交通工具等受水灾侵袭而出现的突发 事件。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指挥原则。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行领导任副组长的中 支机关突发水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各项应对工作。 所涉及的部门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