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实施细则全文
新邮政法实施细那么全文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新邮政法实施细那么全文,欢送大家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
新邮政法实施细那么全文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 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新 邮政法实施细那么全文,欢送大家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 定,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以下简称邮电部)是国务院邮政主管部 门,管理全国邮政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 称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邮政管理机构,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 第三条 市、县邮电局(含邮政局,下同)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 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 的邮政工作。邮电支局、邮电所、邮政支局、邮政所是办理邮政业 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邮亭、邮政报刊亭等是邮政企业 的效劳点。 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 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 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 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 体内容由邮电部规定。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