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商标行政指导意见
工商局商标行政指导意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力度,更好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我市商标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商标行政指导
工商局商标行政指导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 战略的实施,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力度,更好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我市商标工 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商标行政指导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行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坚持把实施商标战略 作为商标工作的立足点,工商职能转型的支撑点,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大力实 施“商标兴市”、“商标强企”、“商标富农”三大工程,充分发挥优势产业和特 色农业,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 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支撑,通过强化行政指导,不断推进我市商标工作再 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1、商标发展任务。全年完成新注册商标60件,发展重点商标37件,其中发展高 新技术商标5件、汽车零部件商标5件,服务商标5件、旅游商标2件、农产品 商标20件,新发展注册商标比襄樊市下达的41件增长50%,实现辖区内发展注 册商标行政村达到40%,发展农产品商标达到行政村的40%的发展目标。 2、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发展任务。年完成申报1-2件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 标任务,联系4-6个重点单位或企业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 3、争创名商标发展任务。一是襄樊市知名商标发展任务。新发展襄樊市知名商标 17件,使我市知名商标达到30件。二是省著名商标发展任务。新发展省著名商 标2件,使著名商标达到11件。三是驰名商标发展任务。新发展一件驰名商标使 我市驰名商标达到2件,(我市原有1件驰名商标是司法认定的)实现我市行政 认定驰名商标零的突破。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对实施商标行政指导的分类指导。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搞好服 务”的原则,对商标主体实施分类指导: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指导其注册商 标;对规模较大,发展较好,知名度高的企业指导其商标申报、知名、著名、驰名 商标;对驰名(著、知)名商标企业,指导其注册防御性商标、联合商标,加强自 我保护力度;对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立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鼓励其创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对由本地自 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品牌因素等形成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和传统产品,积极主动指导 以行业协会或相关团体申报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 2、推行“三书一卡”商标监管服务新模式。一是推动商标注册建议书。各单位要 组织专班,对辖区内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来一次大 清查,对无法律意识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的,下达《市工商局注册商标法律告知 书》限期改正,并为其提供商标更名注册服务,对限期不改正的要立案查处;对使 用未注册商标,且该商标能注册的,对企业下发《市工商局商标注册建议书》建议 其尽快注册,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此项工作要突出抓好对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 作社、农村其它经济组织等商标意识差的群体重点发展农产品注册商标,力争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