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条款范本
买卖合同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又是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手段。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与完善,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即从国内适用到国外,并在国际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
买卖合同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又是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手段。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与完善,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即从国内 适用到国外,并在国际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主要就国际货 物买卖合同的一般条款提示如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30条 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交付标的物的一方当事人为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一方当事人为买受 人。 据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跨国或跨地区货物所产生 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及其原则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