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十八) 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第一种情形:适用于罗湖、南山等区局,西乡分局1.业务概述企业为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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