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保障管理办法
矿区供暖保障管理办法为规范供暖管理工作,保障矿区供热系统正常运转,增强岗位人员责任,防止区域性供暖设施冻损,根据冬季防寒防冻要求,特制定如下供暖保障管理办法,望有关人员遵守执行。一、岗位管理 1、
矿区供暖保障管理办法 为规范供暖管理工作,保障矿区供热系统正常运转,增强岗位人员责任,防 止区域性供暖设施冻损,根据冬季防寒防冻要求,特制定如下供暖保障管理办法, 望有关人员遵守执行。 一、岗位管理 1、为保证司炉人员精力集中精心操作,锅炉房司炉工配置不少于四人,实行 六小时工作制,期间严禁脱岗、睡岗,干与本职无关工作。 2、司炉工在当班时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每小时巡视 机房设备和各温度指示一次,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 患,保持设备运行的可靠与安全。 3、岗位人员应熟悉掌握采暖炉及循环、补水系统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技能,细 化操作程序,严格按规程操作设备,保证提温安全迅速。 4、严格交接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重要操作记录以及故障记录,仔细 向下一班员工介绍当班的各种运行情况。 5、下班前半小时做好机房、设备的清洁养护工作。 二、运行管理 1、岗位工随时观察设备运行中的各项参数,根据温度、压力及时调整设备运 行状态,保持系统恒定运行,为各采暖地点提供优质高效热源。 2、在正常供暖期内,锅炉房暖气二期出水管温度应控制在不低于40℃,若发 现温度值偏差较大时,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提温不利应立即汇报,保证系统温 度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