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清制拾遗清宫选秀制度
清制拾遗清宫选秀制度 作者橘玄雅洗桐女史 前言 秀女制度一直是清代制度里面比较被关注的话题,作为清代宫廷婚姻的主要来源,被各种小说、影视剧所表现,但是其中错谬不少,我们就此机
清制拾遗清宫选秀制度 作者橘玄雅洗桐女史 前言 秀女制度一直是清代制度里面比较被关注的话题,作为清代 宫廷婚姻的主要来源,被各种小说、影视剧所表现,但是其中错 谬不少,我们就此机会,把选秀的整体来科普一下。 选秀的两条路 根据出身的不同,清代选秀基本上是两条路,对应两种不同 的结局。第一条路,是正身旗人选秀女。所谓正身旗人,指的是 八旗内的非包衣以及非家奴旗人,有正式的旗籍。正身旗人参加 选秀,选中者为“秀女”,封与主位的身份,是后宫的主要来源。 如晚清的瑾妃(端康皇贵妃)、珍妃姐妹,即是在选秀中选之后, 直接封为“瑾嫔”和“珍嫔”。第二条路,是内府包衣选秀女。 所谓内府包衣,指的是XX县区、正黄旗、正白旗这三个旗的包衣。 内府包衣参加选秀者被称为“内府三旗秀女”,而选中者为“宫女”, 文献上则写作“宫女子”或者“官女子”。不过由于清代文献里一 般统称八旗秀女、内府三旗秀女为“秀女”,所以经常容易混淆。 这些宫女大多数都是在宫廷进行服侍工作,一般要工作10年左 右,在25岁(雍正时定例)的时候便可以离开宫廷自由婚配(年 龄根据情况有大有小)。而极少数的宫女会因为各种原因得到皇 帝的宠幸,从而得到低级的封号(答应、常在),然后渐渐在后宫 第1页 共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