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众智能家居孵化器租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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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智能家居孵化器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深圳市万众智能家居孵化器有限公司 法定 代表人: 何俊杰 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明治街道万众城家居A2区软装馆3-7楼 联系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 证号 : 地址: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物业租赁事宜, 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租赁物业及用途 (一)甲方将位于 的租赁物业 (以下简称“该租赁物业”)租予乙方。乙方对该租赁物业的自身物理状况(空间、结构、 朝向等)以及产权归属已有清楚地了解,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予以承租。 (二)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 20 平方米精装公寓。本合同所有计价(包括但不 限于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面积均以此为计算依据。除非最终产权登记建筑与前述建筑 面积实际误差绝对值超过5%以上(不含本数),不调整租金。 (三)乙方租赁该租赁物业用于: 居住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 改变前述用途。 二、租赁期限和交付期限 (一)该租赁物业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甲方应于 年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租赁物业。如甲方未能按 1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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