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研发和销售公司会计处理方法探讨一则
新能源汽车研发和销售公司会计处理方法探讨一则 摘要:新产业业态的出现,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业务形态的出现,结合产业新政策、涉税政策的研究,发挥会计职业判断,进行具体处理方法的研讨和比较并付诸实践
新能源汽车研发和销售公司会计处理方法探讨一则 摘要:新产业业态的出现,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业务形态的出 现,结合产业新政策、涉税政策的研究,发挥会计职业判断,进行具体处 理方法的研讨和比较并付诸实践,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企业会计处理 近两年来,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经济改革和转型重要战略, 实现汽车工业弯道超车的重要举措,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相关扶持政 策频密出台,社会产业资本闻风而动,开始了基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业 的投资。更多的产业资本基于对新能源汽车投资的前景看好,在没有整车 资质(国家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行业强制规定),越来越多的有志于进军新 能源汽车产业的企业,选择和具备整车生产资质的厂家联合,进行新能源 汽车的研发和销售端合作,有效发挥产业资本和资源渠道的整合。 根据前述经济产业动向,结合笔者从事的新能源汽车投资、制造和销 售的会计主体所处产业链位置的具体形态情况,就新能源汽车目前存在的 特殊业态、扶持政策中的财政补贴问题涉及的会计处理、涉税事项处理方 法进行专门探讨和思考。 某电动汽车公司(下称甲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研发和销 售的会计主体,其主营业务主要是从事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核心零部 件,即三电系统总成的研发,包含了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主要三大系 统模块的集成设计及优化,从事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主要是基于公司没有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