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助理护士长及业务骨干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8个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