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15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2、报告内容: (1)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15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