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9]154 质技监局锅发号 第一章总则 1 第条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 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 第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 、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Pw10.1Mpa( ()最高工作压力()(注)大于等于不含液体 ,); 静压力下同 2()0.15m,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且容积 (V)(2)0.25m3; 注大于等于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 (3) 点液体。注 2 、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0.15m3 ()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的储 \; 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0.25m3; ()容积小于的高压容器 3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 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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