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检分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