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 3 (一)一次造成死亡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1118 (二)一次造成重伤人以上或死亡人重伤人以上 25 或死亡人重伤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6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 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 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