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
XX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XX商银(XX) 14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 机制,使审计稽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审计稽核监督职能,保 障各项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稽核工作管理办法 XX 商银号 XXXX)142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机 XX 制,使审计稽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审计稽核监督职能,保障各 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等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实行审计稽核监督制度,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支行、分 理处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依法和按本规定接受审计稽核部门的监督。 通过审计稽核工作,查、纠各类违法违规业务行为,提高本行经营 管理水平。 第三条 审计稽核部门依照法律及本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 稽核监督工作。 第四条 审计稽核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报告审计稽核工作。 第五条 审计稽核人员办理审计稽核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 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稽核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 总行设置审计稽核部门,配备专职稽核人员,负责本行的 审计稽核工作。 第七条 审计稽核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诚实、 公正、廉洁的道德品质,具备与从事的审计稽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的业务能力。 第八条 审计稽核人员与被审计稽核单位或审计稽核事项有利害关 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开展时,审计稽核人员应当回避。 第九条 审计稽核人员依法和按本规定执行职务,不受干扰。 第十条 审计稽核人员对检查中获得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审计稽核工作职责及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