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
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意向书甲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土湖村老围经济合作社乙方: 为响应国家、省、惠州市政府提出的“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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