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津贴
环境保护津贴 篇一: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1984年6月13日 (84)城环字第351号)
环境保护津贴 篇一: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19 84年6月13日(84)城环字第351号)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监测和科研是环境 保护事业的基础工作,是了解、认识环境质量,加强管理的重要 手段。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对身 体健康有一定影响。为保障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充分 发挥其积极性,经我们研究,同意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直接接触 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监测、科研人员及有关辅助人员,发放监测 津贴。现将《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试 行。在试行中要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合理确定津贴等级。试行中 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试行办法 为了保障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