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样本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样本甲方(送修方):乙方(承修方):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二、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选定乙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 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 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 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 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 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 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 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