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 安全、完整、有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审计机关 审计档案工作准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大 学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大学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安全、 完整、有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 作准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大学档案工作暂 行规定》,结合学校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处在从事学校内部 审计工作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 质形式存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 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档案主要由审计业务档案和审 计管理档案组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管理,是指审计处依据有关规 定对审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活动。审计档案实 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 查验收。审计处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管理,并在审 计处有关岗位中明确规定。 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主要由财务审计档案、经济责任审计 档案、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档案、审计调查等内容组成。审计业务 档案应按项目分别进行整理。一个审计项目可装订成一册或若 干册,对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终结年度立卷。 第五条应归入审计业务档案的文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