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估应努力服务于素质教育
教育评估应努力效劳于素质教育 教育评估应努力效劳于素质教育 严正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院长; 刘迪吉,江苏省教委副主任、教授。南京 21002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教育评估应努力效劳于素质教育 教育评估应努力效劳于素质教育 严正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副院长; 刘迪吉,江苏省教委副主任、教授。南京21002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阐述了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的目标与要求,同时制订了保障目标实现的相关措施,其中十分重 视教育评估的运用,文中多处论及教育评估,涉及教育评估的组 织、运行、方式方法等多个方面,对当前教育评估工作及今后教育 评估事业的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决定》要求改革评价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 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素质教育评估检查体 系”。换言之,教育评估必须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效劳、服从于 素质教育的需要,这为教育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一方向是教育 改革的大局所决定的。《决定》的核心就是发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 民以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政治经济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着 眼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兴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作出的重 大决策,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这是国家的大局, 更是教育改革开展的大局。教育评估效劳于教育首先必须服从于大 局的需要,服从于素质教育的需要。这是一种逻辑的必然、理念的 认识,更是教育改革开展的实际需要。素质教育是在传统教育的根 底上开展而来的,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要不断地受到传统教育的 影响,需要有强大的推动力的推进。教育评估有着很强的导向作 用、鼓励作用,其效劳于素质教育必将加快素质教育的进程。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