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常委会工作制度, 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 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党委常委会议是学校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进行决策的一项会议制度,议事范围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 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研究贯 彻校党代会决议、决定的方案和措施。 2.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党内监督、精神文明和政治 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两课”建设以及综 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党委工作部署和安排,听取党委部门和下级党组 织的工作汇报,讨论、协调和处理党内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 题。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产 业、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校 园建设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学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