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
镇远县城关四小《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每学期开学各班使用)授课目的: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和法律规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树立自觉遵守法
镇远县城关四小《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 (每学期开学各班使用) 授课目的:通过本次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 和法律规定。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树立自觉遵守 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观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授课重点: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内容。 2、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授课难点:未成年人应怎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学内容 一、引言 同学们,你们都没有满18岁,都还只是未成年人。所谓未成年人,就是指 未满18周岁的公民。今天,我们就来学习 一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在听的过程 中请大家思考这样两个问题: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哪些人?2.《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保护的内 容有哪些? 二、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年人 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 何组织和 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未 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 法保护。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章讲叙了有关法律责任。指出,未成年人的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 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侵犯 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