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美国公司法信义义务变革看我国的制度完善
浅谈从美国公司法信义义务变革看我国的制度完善论文关键词:信义义务诚信义务制度完善 论文摘要:后安然时代,以特拉华州为代表的美国公司法通过强调与充实经营者“诚信义务”,加强了对经营者的内部制度约束。
浅谈从美国公司法信义义务变革看我国的 制度完善 论文关键词:信义义务诚信义务制度完善 论文摘要:后安然时代,以特拉华州为代表的美国公司法通过 “” 强调与充实经营者诚信义务,加强了对经营者的内部制度约束。 我国公司法在经营者的信义义务方面也存在类似美国变革前的问题, 可以通过扩充传统信义义务、中核心义务的概念,或者建立新三元 信义义务体系的两种方式,达到完善公司法信义义务体系的目的。 一、美国公司法的信义义务变革探索 “ 自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公司立法从股东会中心主 ”“” 义走向董事会中心主义,一场以激励和控制董事经营行为的公 司治理博弈并未停息。美国根据自身股权结构、金融机制和资本市 “” 场的特点,发展出了一套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的公司外部 治理模式。然而,世纪之交接连出现如安然、世通等世界著名公司 的惊天丑闻,却对美国的公司治理敲响了一记警钟。以市场约束为 核心的治理模式缺乏对公司经营者的内部直接监督,而分散的股东 与经营者对公司内部信息掌握上的不对称性滋生了经营者权力腐败 的温床,所以,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的制度约束势在必行。然而现实 中,作为直接规范经营者行为的经营者信义义务却长期以来趋于弱 化。商业判断规则、免责规定、补偿规定等的存在,大大抑制的注 意义务作用的发挥。而忠实义务规范的范围则过于狭窄,一是其对 “”“” 利益冲突的规范仅着眼于经济利益;二是其对股东利益至上 “” 和公司最佳利益目标的强调忽略社会利益。针对这一现象,具有 “” 美国公司法发展领头羊地位的特拉华州,欲以诚信为切入,重构 公司法信义义务体系,以达到增强经营者责任的目的。 “” 这场信义义务变革的焦点集中在经营者的诚信义务义务之上, “”(1) 不过对于诚信义务的法律地位,还有着两种不同态度。由独 “”1993 立诚信义务组成的三元信义义务体系。年,特拉华州最高 CedeII(CedecovTechnicolor) 法院在案..的司法意见中首次提出 “”“ 三元素信义义务的观点:原告负有证明董事在做出他们被诉决 —— 策时,违反了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素中的任意一个诚信,忠实或者 ”… 诚信的责任。此后,这一开创性观点在特拉华州判例中得到了重 1995CedeIII(CineramaIncvTechnicolor 复性的体现,如年案,.., Inc)2001EmeraldPartnersvBerlin .,年的.案等。但遗憾的是,这 “” 些案件并没有赋予诚信义务以具体的内涵,也没有运用诚信义务 “”1996 对案件做出具体分析。诚信义务中里程碑似的案例是年的 Caremark(InreCaremarkIntenrationlaIncDeirvativeLitigation) 案.。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