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82301【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8-09-27【生效日期】1998-09-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 823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998-09-27 【生效日期】 1998-09-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 第一条第一条 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 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是指在公路、城市街道、乡村公路和各种专用公 第二条第二条 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车辆维修、运输辅助业等活动。 出租车客运的管理部门,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自行确定。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道路运输的单位、个人(以上简称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和监督管 理者,均应遵守本条例。 出入国(边)境客、货运输和外商投资经营道路运输的,由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涉 及其他管理职责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