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雷波县教育局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雷波县教育局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扩大办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整体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2 雷波县教育局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扩大办学效益,提 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整体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 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将围绕全县教育工作重点,把全县教育工作的总目标 分解为各初级中学、乡(镇)中心校、直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具体目标,通过严 格管理,认真考核,以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三条目标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合 理,便于操作。 第四条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为各中小学、县幼儿园、进修校及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目标体系 第五条目标层次 (一)全县当年教育工作总目标。 (二)各初级中学、各乡(镇)中心校、各直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 第六条目标责任体系 (一)县教育局局长为全县总目标的责任人,对实现全县教育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