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高中政治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专题总结讲义新人教版

专题一 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人身权 1.人身权的内涵:公民的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 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以实现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 的前提,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二、物权 1.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物 权与债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财产权,二者体现了商品交换过程中互为因果的两个法律现象, 即商品的归属与流转。 2.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又称完 全物权。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 定期间的物权。这是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的进一步分类。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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