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JURISPRUDENCE一、课程简介课程代码:1210031总学时:64学时学分:4先修课程:无开课对象:全日制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生考核方式:考试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法理学》教学大纲 JURISPRUDENCE 一、课程简介 课程代码: 1210031 总学时:学时 64 学分: 4 先修课程:无 开课对象:全日制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生 考核方式:考试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的一门专业方向基础课。 (二)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地了解法理,认识法律 的本 1 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 及其规律。 、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 会最 2 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 识当 3 代中国依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教学,培养同学真正成为法律人,从而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 架和 4 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三)教学任务 法理学的教学任务是训练学生的法律理论思维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在回答 “法 律是什么”的问题(即法的本体论追问)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有关法的一般原理的 理论 和学说,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以使学生能够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实践 经验,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方法以及吸收、借鉴其他法律理论中的积 极因素去 分析、解决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各种法律理论问题。 三、教学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 (-)教学基本内容 法学导论(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的历史、法理学概述、法学方法论)一法的 本体 (法的概念、法的渊源、形式与效力、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行 为、法律 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一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 法律发展、法 制现代化)一法的运行(法的运行概论、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 监督、法律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