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挪用公款收受贿金 企业蛀虫被判11年
侵吞挪用公款收受贿金 企业蛀虫被判11年 某国有大型企业的财务部副处长李某,1991年至2000年间,通过苛扣储蓄代办费、挪用保险代理业务手续费及利用支付业务供货单位货款资金分配的
侵吞挪用公款收受贿金 企业蛀虫被判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