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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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 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 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 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我市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3、偏执性精神病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 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 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